公告(24)
公 告
(第24号)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进一步做好人员管控工作,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对境外、湖北省及武汉市、绥芬河市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(返)金林区人员,经体检合格后,一律执行“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+2次核酸检测+1次血清抗体(IgM和IgG)检测+CT+血常规”的管控措施。哈尔滨南岗区、道外区入(返)金林区人员参照执行。
2.对有哈尔滨旅居史的入(返)金林区人员,经体检合格后,一律执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+1次核酸检测+CT+血常规”的管控措施。管理人员要将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“龙江健康码”设置为“红码”或“黄码”,在小区内设立标识,实施精准严格管控。
3.进一步加强小区、村屯、林场所各个卡口的管控,认真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“三项措施”。对扫码中发现的“红码”“黄码”人员,要按照规定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。
4.对商场、超市、火车站、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,进入人员必须测温、扫码(龙江健康码)、戴口罩,人员间隔要达到1.5米以上。持续加强对养老院、精神病院的管控,严格按照标准,落实落靠各项防控措施。
5.对游艺厅、网吧、KTV歌厅、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、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,严格按照省、市有关规定,暂不恢复营业。
6.禁止外市地售货车辆进入水果老虎机从事经营活动,送货车辆由商户“点对点”接送。
7.各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实行多班定员生产,划小作业单元,限定工作区域,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,做好消杀、测温、登记。达不到防控标准的要予以关停。
8.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返校人员的跟踪管理,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管控规定,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,精细做好上学放学、错峰就餐、住宿管理等环节工作,为学生安心学习营造健康安全的环境。
9.认真落实不聚集、不聚餐、戴口罩、勤洗手以及环境消杀等方面的要求,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模式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金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0年4月17日